近日,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薛崗村村民反映惠濟區老鴨陳薛崗村存在違規使用耕地建倉庫的現象,經過記者走訪調查,發現這其中的貓膩真不少。2萬多平米的倉庫用地,一月收益32萬元,倉庫管理人員暗示“關系不一般”的幕后“老板”才能在薛崗村建如此“霸氣”的倉庫用地。(鄭州電視臺)
如此大面積的違規占用耕地現象,相關部門為何視而不見?據老鴨陳土地管理所馬所長所言,土地管理所到村上進行過檢查,但因為對方出具了種植設施農業用地手續,所以“僥幸過關”。但在耕地上建起倉庫后的兩三個月內,相關部門并未去實地勘察,從“雛形”到“成形”的這個期間從未被“叫停”。
相關審批部門只管蓋章,后期的督促檢查就撒手不管,把“嚴格的審批”演繹成了“典型的形式”。土地規劃用途是種植大棚、花卉養殖種植,但卻被偷換概念變成了商業的倉庫,這“貍貓換太子”的把戲若不是村民的舉報和媒體的介入,可能還會繼續打著種養殖的幌子干著倉庫租賃的勾當。
我們不得不追問,是誰一手策劃了“貍貓換太子”的游戲,又是哪些人在充當幫兇,這其中到底是誰失了職?
土地管理部門失了職,只管在辦公室審批,不負責監管實施,因為忙著“創文”,所以把自己的本職工作拋諸腦后,土地管理部門忙創文,那文化部門做什么,此種“越權”行為真難為“不稱職”開脫。
同時,村委會也失了職,村里動工如此大的項目,村上怎會不關注。審批報表也需逐級報送,那么種養殖用地在村長眼皮下一天天變魔術般成了商業倉庫,村長難道毫不知情?這些失了職的部門到底是看不到,是太忙,還是利益共同體?這就需要紀委和相關司法部門介入調查。
老鴨陳土地管理所近一周將對倉庫負責人下發整改通知,但耕地被違法變成了建設用地,豈是整改就能恢復原貌。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應辦理嚴格的審批手續,而不是企圖通過辦理種植設施農業用地手續來規避法定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規定,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行為屬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這可不是整改就算完的事,必須問責到底。(文/孫怡)